譯林絮談
“傲慢與偏見”與“驕傲和自私”
最近,有兩部英國名作改編的電影,在本港重映。一部是莎士比亞的“Hamlet”(《王子復(fù)仇記》),另一部是珍?奧斯丁(Jane Austin)的“Pride and Prejudice”(《傲慢與偏見》)。
莎士比亞是英國的國寶,而《哈姆雷特》則是莎士比亞最有名的作品。這里,只談?wù)?奧斯丁的《傲慢與偏見》。
珍?奧斯丁是十九世紀(jì)的英國女作家,略早于狄更斯,她是描寫中產(chǎn)階級小說的始創(chuàng)者。她一共寫過六部小說,即“Emma”(《依瑪》)、“Persuasion”(《勸服》)、“Northanger Abbey”(《諾山格寺》)、 “Sense and Sensibility”(《感覺和感覺性》)、“Mansfield Park”(《曼斯菲爾公園》)、“Pride and Prejudice”(《傲慢與偏見》),而以《傲慢與偏見》最為有名。
現(xiàn)在本港有一些學(xué)校,是以《傲慢與偏見》為課本的。
這里,只想就翻譯方面談?wù)劇栋谅c偏見》。首先,是書名。
“Pride and Prejudice”之被譯為《傲慢與偏見》,現(xiàn)在是被認(rèn)為最好的譯法了。但以前曾有另外的譯法,被譯為《驕傲和自私》,見于趙景深與李菊休合編的《世界文學(xué)史綱》。
“Pride”這個字,和“Proud”一樣,是有褒貶兩義的,貶義是“驕傲”、“自傲”,褒義為“自愛”、“自重”。但與“偏見”合稱,當(dāng)以“傲慢”為最佳。
《傲慢與偏見》這本書中,有一處是這樣用“Proud”這個字眼的:
“...for you are really proud of your defects in writing, because you consider them as proceeding from a rapidity of thought and carelessness of execution...”
有人譯成如下:
“你顯然很為你寫信的缺點而驕傲,因為你認(rèn)為那是迅速的思潮和輕率的寫作有以致之?!?/p>
也有人譯成如下:
“因為你的確是以你寫作上的缺點而自負(fù)的,你認(rèn)為這些缺點是由于思潮的快捷和執(zhí)行的輕率而來的?!?/p>
兩相比較,譯為“自負(fù)”又比“驕傲”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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